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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房屋塌陷
来信人:王**|处理情况: [[已回复]]

听说农村房屋因失火等塌陷,政府会将房屋收回,是真的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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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国土资源部《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》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: 空闲或房屋倒塌、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,不确定土地使用权。已经确定使用权的,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,注销其土地登记,土地由集体收回。 很明显的,农村房屋倒塌之后,并不会被立即收回宅基地,而是有两年的期限。合法拥有此处宅基地的人员,可以在这两年之内,经审批后在宅基地上合法建房。但如果房屋倒塌已经超过两年时间,那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。 但,并不是说,父母的老宅倒塌时间在两年之内,作为子女都可以对其重建的。子女有没有重建资格,还得看以下第二项条件。 二、儿女和父母是否还在同一个户口簿上。 如果儿女和父母还在同一个户口本上,那就是属于同一个农业家庭户。作为一个农业家庭户的家庭构成成员,宅基地是共享的。这种情况,不管是不是分开居住,只要子女还没有宅基地,符合一户一宅的,那么父母留下宅基地自建房后,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宅基地登记信息更换。这样,子女就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了。如果老宅倒塌,且时间在两年之内,那么子女完全可以申请翻盖或重建。 但,如果儿女已与父母分户,儿女已经都不属于父母的那个农业家庭户头上的人了。那么,作为子女,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,但不能翻盖更不能重建。等房屋倒塌了,宅基地就由村里收回。除非是分户的儿女户口还在本村,且没有宅基地,那么可以申请村委会的同意,将老宅基地流转给自己使用。 而对于已是非农户口的子女,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,作为本村村民可以享有其使用权,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子女只能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屋,但不能对其进行翻修和重建。只要房子一倒塌,宅基地就由村集体收回。 不过,对于无权处置老人宅基地的子女,可以在征得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,将宅基地合法流转给本村内符合条件的人。 老人留下的宅基地房倒塌后,能不能翻盖?会不会被收回?除了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外,以下两个条件也不容忽视。 三、房屋是否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。 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:我国农村住房目前实行“一户一宅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,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。 但是,因为各种历史原因,目前农村存在很多“一户多宅”的现象,这其中有非法的“一户多宅”和合法的“一户多宅”。 在当前农村一户多宅整治的环境之下,对于非法的“一户多宅”将会进行逐一拆除,而对于合法的“一户多宅”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。 但无论是非法的“一户多宅”,还是合法的“一户多宅”,根据我国土地和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规,在房屋倒塌之后,都不能够进行翻修及重建,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。 四、即使只有一处宅基地,还要看其是不是属于违规占地。 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: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 按规定,如果是农村违规占地建房的将会进行拆除整治。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,由于种种原因,一般都是虽会有所处罚,但房子仍由户主继续使用,而不会进行强制拆除。 但是,如果房屋是属于违规占地建房这种情况的,那么在房屋倒塌之后,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,不能再重建房屋。

回复时间:2023-08-16 19:00:18 回复人: 网站编辑